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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叔源墓志铭乾道七年十月 南宋 · 李石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六九、《方舟集》卷一五
范氏自忠蜀国公以名节大其家,至犹子荣国公渊深质正,不见圭角,而太史唐鉴公凛然可畏,克肖蜀国
凡范氏食之而不尽者,非一世之积,故蜀之言家法者首以范氏,而苏氏次之。
石蚤客于范氏,获交其群从子弟,颇多贤而有文,不相依藉,各欲自立。
叔源讳漼,以赠太尉锴为曾祖,以荣国公百禄为祖,以赠太中大夫祖述为父。
其世代著于天下,人知尊敬,而叔源能知上世之可学者以滋其性。
初以太中公恩得官,年未冠,颇欲深却以收文字之绩。
始试吏,为仙井监录事参军,以盐法与长史竞,不屈于势,有识者益知范氏之有子。
以从兄埙将漕本路,换荣州录事参军
其辨金氏狱,直数十年之冤。
金氏素伛,以喜故,失杖而起,一州推其神。
叔源自挟世学,不少与当路要人屈,故宦薄不甚进。
辟监蜀州黑水镇酒税、监成都府王店镇酒税、监成都府商税。
筦库间不为茍计,如减虚额,核羡缗,类不观大吏颜色,故始知叔源者终益不合。
晚乃用举者得右宣教郎,覃恩转右通直郎、知简州平泉县,未几而叔源引疾去矣。
疾少间,转右奉议郎、知雅州卢山县
县扼制夷蛮,以互市略相羁縻。
叔源增碉门掎角之戍,而严禁奸民之私为市,至今为法。
未几疾复作,遂以不起。
卢山之民,哭之者废其市。
乾道丙戌九月十二日,年五十二。
叔源年少时,欲起荣国、太史之绝学以上袭忠文,满口故家典型,而问学渊源,内有师友。
盖所至薄其官若泛然者。
已有声如此,而乃不克寿,其可哀已。
叔源子仲黼,清苦而甚修,久从石游。
将以乾道辛卯十月二十三日甲子叔源双流县宜城乡诸葛里曹池山之原,以其母王氏之命求石书其墓。
石于叔源父子盖数世之交,且斯文相与不薄,石其敢辞?
叔源二子,长仲黼,次仲芸,乡贡进士,出继仲兄之后。
女三人,适王晞孟、程师夔,馀未笄。
凡墓志之所不及者,仲黼家传为详,此不复著。
铭曰:
世可以髣髴王道者,惟故家为然。
世益久而益有所凭藉,宜其孙子多贤。
如蜀之范、苏,诞后稷之穑者盖踰百年矣。
文献可考,岂与夫崛起者校其后先哉!
叔源氏欲永其世,而或胜其天。
尚有诸子能力于学,以大其传。